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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和肺结核有冲突吗?会遗传给宝宝吗?近期收到很多来自患者和家属的咨询,发现大家对于这方便有很多疑惑,更是担心是否会给胎儿造成影响,因此,我们在这里为大家答疑解惑。
一、肺结核患者可以怀孕吗?
结核病活动期内应避免妊娠,待病灶稳定2~3年后再考虑妊娠。
非活动型肺结核,肺功能尚无大的改变者,对胎儿的发育无明显影响,可在医生的监护下继续妊娠。孕期尽量避免放射线,妊娠早期如有反应,必须及时治疗。由于链霉素对胎儿的毒性较大,应当禁用。因异烟肼、利福平对肝脏有一定的毒副作用,治疗期间要定期复查肝功能与血常规,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坚持治疗,不得擅自停药。此外,妊娠及治疗期间要加强营养,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。产后患者的病情可能加重,应及时掌握肺部变化,注意防范。
二、肺结核治疗期间患者怀孕了是否需要终止妊娠?
妇女妊娠期间,新陈代谢、血液循环、免疫、内分泌及呼吸系统的功能都有一定改变,对结核病产生不利影响。如早孕期发生恶心,呕吐,食欲减退等反应,会影响孕妇营养吸收,加剧结核病情;分娩时腹内压力突然下降和横膈下降,可使肺组织扩张,加上分娩后机体抵抗力低下,均可导致肺结核病恶化。据临床资料,重症肺结核产后恶化率可达52%。肺结核对胎儿的危害亦大,结核菌通过血行播散,并由此侵入胎儿体内,使胎儿感染结核。此外,由于孕妇高热、肺功能降低等系列结核病症,使胎儿出现缺氧、营养不良,常导致发育迟缓、流产、早产或死胎。
孕妇十月怀胎需要消耗较多的机体能量以满足胎儿的生长,如果这一阶段不治疗肺结核的话,会迅速地加重孕妇的病情,在肺结核活动期还会传染给他人。怀孕期治疗,患者需要长期不间断地服用抗结核药物,药物对胎儿也会造成影响。此外,肺结核病人在治疗过程中还要经常进行X线透视或拍片,X线对孕妇及胎儿也是有害的。
因此,患肺结核的孕龄妇女最好不要怀孕,若要怀孕须在肺结核治愈后。
三、肺结核患者可以母乳喂养宝宝吗?
活动期肺结核患者不宜用母乳喂养,以避免药物残毒通过母乳影响婴儿。同时还要注意婴儿与母亲隔离,并及时给出生后的新生儿接种卡介苗,以增强孩子对结核感染的免疫力。
对已经确诊肺结核的新手妈妈和备孕期的小姐姐们说不要太过担心,治疗期间要保持乐观的心态,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规范用药治疗,并做到早期、规律、全程、适量、联合用药,不要盲目停药或是加药,这样可以取得较好的预后,最后希望大家早日康复哦!
供稿:张晓曼
参考文献
1、DOD
CNKI:SUN:TAKE.0.1997-06-044
2、DOD
CNKI:SUN:YXJK.0.2004-08-00T